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局领导工作分工、内设处室及部分人员岗位职能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4 作者: 字体: 【】【】【

  

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榕政办〔201180号)和《关于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及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榕委编〔20115号)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对局领导工作分工,局内设处室职能及有关人事作如下调整:

  一、局领导分工调整:

  程爱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安监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钟小明(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中心)、机关党总支部(人事、纪检监察),协调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梁文凌(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监督二处。

  李洪臣(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监督一处。

   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监督三处、协管办公室。

  刘承勇(副调研员):分管执法支队(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二、有关人员岗位职能调整:

  1、叶军同志负责局办公室工作;

  2、陈慧同志负责政策法规处(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工作;

  3、林涛同志负责机关党总支部工作;

  4、黄理明同志负责监督三处工作;

  5、刘章慧和杨忠凤同志共同负责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工作;

  6、郑伟同志负责纪检监察。

  7、徐永斌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内设处室职能部门及联系单位调整

  (一)办公室联系单位

  省局:办公室、安全技术处

  市直部门:市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计生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财政局、信访局、审计局、科技局、统计局、档案局、保密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安监局。

  (二)机关党总支部(人事)联系单位

  省局:机关党委(人教处)

  市直部门: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经委系统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编办、团市委。

  (三)纪检监察联系单位

  省局:纪检监察室

  市直部门:纪委(监察局)、效能办、政法委(综治办)。

  (四)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单位

  省局:政策法规处

  市直部门: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宣传部、新闻媒体。

  (五)监管一处联系单位

  省局:监管二处、三处、四处

  市直部门:公安局、消防支队、粮食局、工商局、环保局、供销社、药监局、商贸服务业局、按行业归口管理的部、省属单位。

  (六)监管二处联系单位

  省局:监管一处、二处

  市直部门:发改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园林局、人防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旅游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广电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地震局、民政局、体育局、气象局、民宗局、市容管理局、重点办等、按行业归口管理的部、省属单位。

  (七)监管三处联系单位

  省局:监管二处、四处、安全技术处

  市直部门:经委、国资委、公安交巡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交通委、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港口局、海事局、外经局、外事侨务办、台办、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质监局、电信局、卫生局、电业局、按行业归口管理的部、省属单位。

  四、有关事项:

  1、监督一处现有职能中除交通(含铁路、民航),港口监管职能移交给监督三处外,其他职能目前暂时不调整。

  2、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工作,待6月底活动结束后再移交。

  3、局机关党建、人事、纪检监察员合署在机关党总支部办公,暂由林涛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