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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约谈闽清县政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12-02-17 作者: 字体: 【】【】【

  

  216上午,根据闽清县1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市安委会依据《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诫勉约谈、黄牌警告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约谈了闽清县政府。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程爱国主持了会议,市安监局分管领导林晞及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卞克、市交通委有关领导参加了约谈。

  会议听取了闽清县政府郑仕平副县长和有关职能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就事故多发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今年1月份,闽清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8人,占福州市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25.8%,占全县去年全年指标的36.36%,“1.19”道路交通事故被省交巡警总队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针对闽清县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整治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路面管控不到位,管理机制未理顺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与防范的建议与要求。

  最后,程爱国局长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闽清县委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理清工作思路,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是闽清县政府要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1月份交通事故情况,动员部署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形式,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到每个交通参与者手中等方法,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强化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浓厚的道路交通遵章守纪氛围。

  四是要加强道路交通警示标志的管理,在重点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五是要完善管理机制,合理调配警力,要充分发挥交管大队的指导作用和基层派出所的执法主体作用,形成两级警务机制,认真履职,加大路面安全管控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违章载客的行为,切实把安全事故降下来。

  六是市交巡警支队要对闽清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闽清县要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专题上报市政府,市安监局、市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要适时对闽清县道路交通整治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