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儿童福利相关内容

福州市“留守困境儿童救助保护专线”汇总表

序号 县市(区) 电话号码
1 市本级 0591-83726286
2 鼓楼区 0591-87534847
3 台江区 0591-83201428
4 仓山区 0591-88366961
5 晋安区 0591-83640684
6 马尾区 0591-83996537
7 长乐区 0591-62109958
8 福清市 0591-62829304
9 闽侯县 0591-22066185
10 连江县 0591-26123787
11 罗源县 0591-26831229
12 闽清县 0591-22332124
13 永泰县 0591-24832126
14 高新区 0591-62335150
 

福州市民政局

入院流程

  接收对象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关于重申和规范局属福利机构院民管理的通知》(榕民【2017】601号),福州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对象为福州市五城区由公安部门护送的7周岁以下的弃婴(童)和打拐解救儿童、福州市民政局系统其他事业单位中转安置的各类政府供养人员。

  提供材料

  接收时护送的公安机关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如下:

  01

  接收五城区7周岁以下的

  社会弃婴(童):

  1、捡拾证明;

  2、捡拾经过;

  3、两名护送民警警官证复印件。

  02

  接收打拐解救儿童:

  1、介绍信;

  2、《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

  3、两名护送民警警官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由当班行政值班人员通知医护值班人员,并办理接收手续。

  (二)接收后,当班行政值班人员、医护值班人员共同填写《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入院儿童交接单》一式二联,值班存根联由值班室保存,正联与护送公安部门提供的入院材料由当班行政值班人员交当班医生。

  范本下载

  01

  范本信息

  《捡拾证明》

  《捡拾经过》

  《介绍信》

  《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

  《福州市儿童福利院入院儿童交接单》

  02

  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pH_PoBlI2KeGPqNxm-Rlw

  提取码:yin2

福州市儿童福利院

办理收养登记须知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年满三十周岁;

  ⑵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⑷有配偶的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⑸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2、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⑴丧失父母的孤儿;

  ⑵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二、收养流程:

  1、收养国内儿童流程:

  ⑴收养意向申请;

  ⑵意向收养家庭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⑶签订《融合协议》;

  ⑷收养登记机关(鼓楼区民政局)刊登公告;

  ⑸收养登记机关(鼓楼区民政局)进行收养前的评估;

  ⑹提交《收养人情况证明》《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收养登记申请书》,签订《收养协议》,上报福州市民政局审批;

  ⑺收养登记机关(鼓楼区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⑻到我院领取被收养人户口,派出所迁移户口。

  2、收养打拐解救儿童流程:

  ⑴收养意向申请;

  ⑵意向收养家庭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⑶签订融合协议;

  ⑷收养登记机关(鼓楼区民政局)进行收养前的评估;

  ⑸提交《收养人情况证明》《生育情况证明》《收养登记申请书》,签订《收养协议》,上报福州市民政局审批;

  ⑹收养登记机关(鼓楼区民政局)刊登公告;

  ⑺收养登记机关(鼓楼区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⑻到我院领取被收养人户口,派出所迁移户口。

  备注:初步评估收养家庭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产权证、学历证书、收入证明;收养前的评估所需材料以收养登记机关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收寄养办,0591-8371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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