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全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的通知
榕供安〔2022〕34号
时间:2022-03-23 09:24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36日,长乐区一沿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教训十分深刻,给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5起导致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共造成51伤,死亡人员中老弱群体占比80%根据《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的通知》(榕消安办﹝202210号)文件要求,市消安委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单位自查、市社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市供销社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的督导和宣传,市社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林津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社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和指挥各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经济发展处,负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日常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工作,确保市供销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

  各县(市)区供销社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对所辖县(市)区供销社“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并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福州市社“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办公室报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以便福州市社及时汇总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点区域、群体摸底排查。各单位对农村村落、城乡结合部的居民住宅、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进行重点排查和宣传提示,对独居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小火亡人主要可能受灾群体进行摸底和重点巡护,完善场所和弱势群体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二)实施五加三必查(见附件)行动。各单位对居民小区、自建房和沿街店铺,全面落实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必查行动,彻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三)开展老旧经营网点电气线路排查整治。各单位开展老旧经营网点内部的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四)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属经营网点开展全面实地检查,督促房屋使用人做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起火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4.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存在边施工边使用现象;5.微型消防站、监控室、配电房、消防水池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五)强化防疫消防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做好防疫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品(含酒精消毒用品)、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消防监测防护,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

  (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单位要组织对服装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携城茶都、超市、幼儿园、网吧、宾馆、酒店、餐饮小吃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程,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1. 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2.是否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投用;3.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4.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5.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6. 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7. 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商家员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七)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采取“逐户销户”的排查方式,重点对餐饮小吃店、超市、服装店、家具店等经营网点开展排查。强化对集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坚决督促违规居住人员立即搬离;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

  (八)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单位要加大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箱、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安全摸排,解决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损坏等问题,按照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加强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着力解决消防队伍的装备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确保队伍健康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于420日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市社督查。42130日,市社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对挂钩联系的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单位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共同履好职、尽好责,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

  (二)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全面摸排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整改后进行销案,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业整顿,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强化协作,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行动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好的办法,着力推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企业财产和人员安全,为全系统经济发展和企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各单位工作方案请于323日前报市社经济发展处,423日前报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市社联系人:孙向阳,电话:83281937,传真:83283395,电子邮箱:sgxsaqb@163.com

  附件: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

                                    福州市供销社

                                     2022321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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