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榕供安〔2022〕59号
时间:2022-04-24 19:31
各县(市)区供销社,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榕安委﹝2022﹞6号)、《福建省供销社安办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供联安办﹝2022﹞6号)文件精神,我社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硬举措”)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围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福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安全盲区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市供销社安全检查工作的督导和统筹协调,市社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社林津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社其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合作指导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日常工作。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社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县(市)区供销社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对所辖县(市)区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个阶段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并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向福州市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总结,以便福州市社及时汇总报送市政府安委会。

  四、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房屋结构安全领域。结合《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市供销社系统建筑工程危险房屋整治工作的通知》(榕供安〔2019〕185号)整改落实处置到位。

  (二)消防安全领域。按照《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22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榕供安〔2022〕20号)部署开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幼儿园、商场、超市、网吧、餐饮小吃店、服装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象园携城茶都)、再生资源临时分拣中心、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电气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餐饮小吃店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店家合一”或“三合一”、违规住人,液化气使用及灶间(厨房)未分隔;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等违规停放充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道路交通领域。重点围绕企业车辆管理,重点排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含危货)、驾驶员疲劳、超速驾驶等方面问题。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等事故多发车型交通违法教育,严禁酒醉驾、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硝酸铵复混肥、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及经营网点,以及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资格、从业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自然灾害领域。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避灾点建筑围墙、各类设施、水电管线、消防器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通风通电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六)疫情防控领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必须遵从疫情防控安全这个前提条件,企业应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必需的防疫物资,保障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劳动作业基本的防护需求。保持生产场所、办公室环境清洁、通风,每日定期对生产场所、办公室和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电梯、卫生间、门把手、公用电话等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对作业空间小、工位距离近、人员密集高的工种,员工应佩戴口罩上班;根据情况调整员工工位布局,加大工位间距,避免工位过度密集。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下旬)。以广泛动员、自查自改为主。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及“四个清单”管理(即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二)集中攻坚阶段 (6月上旬至9月中旬)。以深入检查为主。各单位针对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压施力;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防死守阶段(9月下旬至11月下旬)。以督导检查、查缺补漏为主。重要时段要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保持高压态势,对不放心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要驻点盯守,严格管控,拿出一切务实管用的硬措施,确保关键期不掉链子、不出纰漏,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以健全机制、提升能力为主。市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未严格落实十五条硬举措等方面问题及企业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逐一进行复查。同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全面提升我社安全发展水平,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迅速部署。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按照全面摸排、分类清查、重点整治的原则,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社将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检查,严格督导。各单位要对所属企业所有网点,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点进行认真、深入地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网点必要时对其进行停业整顿。

  各单位请于2022年4月26日前向市社合作指导处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个阶段结束前10内报送大检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于12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市社联系人:孙向阳,电话:83281937,传真:83283395,电子邮箱:sgxsaqb@163.com。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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