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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福马路一烟花爆竹销售点擅自“挪窝”被取缔

发布时间:2016-02-05    字体:【大】 【中】 【小】

  福马路一烟花爆竹销售点未按许可设点,且未足额配备消防器材,昨日被鼓楼区水部街道执法人员取缔。据悉,这是鼓楼区今年开始销售烟花爆竹以来取缔的第一个销售网点。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处烟花爆竹销售点位于福马桥边,摆在一排公共厕所前的人行道上,影响路人通行。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该销售点原本许可的位置离这里还有几米距离,虽然也是人行道,但留出了路人通行的空间。如今该销售点在许可位置之外设点,等于无证占道经营。另外,该销售点还未按规定配足消防器材。于是,该点被当场取缔。

  商家若要再售卖烟花爆竹,必须重新择点按要求报审。

  据了解,水部街道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对辖区内的旧屋区、外口聚集区、无物业小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隐患56处,目前已整改4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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