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燃放安全

发布时间:2019-01-28    字体:【大】 【中】 【小】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某些群众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缺乏基本的燃放常识,盲目操作造成的。 

 

1.不能在窗口、阳台、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说明方法燃放; 

3.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上,燃放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4.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范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意外火灾 

5.为防范意外火灾,每逢节假日,工厂企业、高层建筑等场地要关闭门窗,以防外来烟花爆竹窜入; 

6.堆置在阳台、屋顶、露天的可燃物应移往安全地带或加以遮盖和保护; 

7.买回家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灯火源、电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 

8.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车辆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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