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1100-2019-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19-06-13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安〔2019〕139号
  • 发布日期:2019-06-1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福州市供销社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供安〔2019〕139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经发处 时间:2019-06-18 10:09

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省农资集团福州公司,各县(市)区供销社:

  现将《福州市供销社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各单位实际,制定相关《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本单防汛防台风工作,确保汛期、台风期间单位安全稳定。

                                                                                                  福州市供销社

                                                                                                  2019613

  抄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社领导及机关各处(室) 

       

  福州市供销社系统防汛

  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为做好暴雨、洪水、内涝、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市社应对防汛防台风事故快速反应与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州市防洪防台风新闻舆论工作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州市供销社机关及直属单位,预防和处置福州市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内涝、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处置。

      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各县(市)区供销社防汛防台风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对所辖基层供销社防汛防台风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在接受主管单位监管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属地管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指挥机构

      成立福州市供销社“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主任、书记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主任任常务副组长。负责领导、指挥各直属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经发处,负责防汛、防台风日常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设置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

       长:  郑华琼 福州市供销社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林秀萍 福州市供销社副主任

  副 组 长:   林洪锦 福州市供销社副主任

               高  榕 福州市供销社纪委书记

               陈建文 福州市供销社副主任

               余江银 福州市供销社副调研员

               林建华 福州市供销社副调研员

        员: 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负责同志);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及省农资集团福州公司领导班子正职(负责同志)。

      2、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市社主任与党委书记共同全面领导防汛防台风工作。

     2)常务副组长职责

  负责具体落实、统筹、协调防汛防台风工作。贯彻落实防汛、防台风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实施供销社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3)副组长职责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分管领导协助开展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

     4)相关处室职责

  经发处负责福州市供销社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市防指等关于对全市防汛、防台风工作部署;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市社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安排;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工作部署的上传下达;根据需要通知市社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做好抢险队伍应急准备;协调系统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应急响应期间各直属单位防汛、防台风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

  经发处负责应急响应期间各直属单位值班值守工作安排;负责系统内应急响应期间关于自然灾害宣传工作;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系统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信息沟通交流,并确保通讯畅通;负责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和灾情,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灾情。办公室负责应急响应期间机关值班值守工作安排。其他业务处室人员在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受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参与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

     5)各直属单位职责

      各直属单位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执行防汛、防台风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所有网点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三、应急响应内容

      1、Ⅳ级应急响应

  当福州市防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全系统进入抗灾抢险准备阶段,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工作,通知各单位启动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各单位及有关处室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有人接听。市社机关和各单位所有人员手机开机,随时等待通知。

  2)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为抗击自然灾害做好准备。

  3)各单位研究防御对策,部署有关工作,将本单位防汛、防台风信息报告市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单位要加强对危旧房、人群密集场所、低洼地带、易滑坡山体、围板、棚架、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的巡查,对发现安全隐患进行加固或拆除。

  2III级应急响应

  当福州市防指启动III级应急响应时(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办公室根据市防汛办要求安排机关干部在市社值班,带班领导保持在岗在位,各单位要进入抗灾状态,完成防汛、防台风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各单位及有关处室在Ⅳ级应急响应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确保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有人接听。市社机关和各单位所有人员手机开机,随时等待通知。

  2)日杂公司对所储备的防汛物资(麻袋10000条、编织袋10000条、铁锹100把、铅丝300公斤、手推车30台等)进行再检查,再落实,防汛物资做到保质、保量储备。福州日用杂品公司两辆保障车(闽A889KD、闽A900KD)和驾驶员在福州日用杂品公司待命。

  3)在可能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的地段设置防止人员靠近等相关内容的明显警示标识和警戒线。

  4)撤离危旧房屋、处于低洼地带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危旧房屋周边设置防止人员靠近等相关内容的明显警示标识和警戒线,并将人员撤离情况报市社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3、Ⅱ级应急响应

      当福州市防指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各单位及有关处室在III级应急响应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市社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防汛、防台风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台风、暴雨、洪水情况。

     2)市社领导带队分赴各单位检查、巡视,现场指导防汛、防台风工作。

     3)各处室应急抢险分队人员依据排班表24小时在本处室办公室待命。

     4)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两辆保障车辆(闽A331KD、闽A578KC)和驾驶员在东部办公区待命,听候调遣。

     5)抗洪抢险队人员2024小时全员保持在位,准备随时投入到防汛、防台风抗灾抢险工作中。

     6)各单位每天将最新防汛防台风情况迅速报市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社领导,按市防汛办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4、Ⅰ级应急响应

      当福州市防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或暴雨进入红色预警信号),领导小组组长及常务副组长在市社指挥防汛、防台风工作。各单位及有关处室在Ⅱ级应急响应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动员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准备投入到防汛、防台风抗灾抢险工作中。

     2)各单位要加强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抢险和危险地段人员、物资的转移工作。

     3)各单位及有关处室应及时统计和报送受灾情况并抓好灾后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供销社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队伍,准备好应急物资,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工作。

       2.各单位在险情出现时,要迅速开展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并及时向市社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3.各单位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一旦险情来临,召之即来、来之能用,为我市供销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尽职尽责。

       4.根据预案认真做好安全、防汛防台风设施大检查。市社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要组织在灾情来临之前,组织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一是防汛防台风预案是否完善,组织是否健全,值班值守是否保持在位,防汛防台风救灾物资是否到位等;二是重要部位安全隐患及防御措施情况;三是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露天堆放商品是否上盖下垫等,同时做好突发性暴雨、内涝的防范措施;四是对避雷设施和危房、险房进行检测和维修,对查出的问题要逐项解决、限期整改。对未采取防御措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要视为责任事故进行处理,务求在汛期到来之前消除隐患。

       5.建立联络制度。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职防汛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工作,保持联络通畅,及时掌握本单位汛期基础设施异常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市社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6.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防汛、防台风期间,各单位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市供销社防汛领导小组的通讯联络,做到上情能及时下达,下情能及时上报。对重要事项,除电话及时报告外,必要时要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要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值班岗位责任制,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手续。坚持汛期、台风期24小时有人专门值班。

      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在岗值班人员,市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汛期、台风期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要加强防汛、防台风值班工作,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做到指挥靠前,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严明纪律、依法防汛防台风。防汛防台风工作责任重大,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按照有关防汛、防台风法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因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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