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奏响招商引资“123协奏曲” 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日期:2020-09-29 12:59 来源:马尾区委深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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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影响,福州市马尾区将招商引资作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提出“1+N+X”招商工作机制,狠抓项目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推动全区各项经济指标企稳回升、态势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马尾区“五个一批”一季度位列全省第1位,第二季度超额完成任务,列入省重点项目超序时进度24.8个百分点。

  福州市马尾区迅速贯彻落实市委专题务虚会议精神,将招商引资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和第一要事,创新提出“1+N+X”招商工作机制,并在促进项目落地、改善营商环境等环节全面发力,推动招商引资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区GDP增长2.5%,分别比全省、全市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1.4个百分点;列入省重点项目超序时进度24.8个百分点;“五个一批”一季度位列全省第1位,第二季度超额完成任务。

  一、创新一个机制,全面激活招商动能。为扭转过去“招商只是招商部门的事”的观念和做法,马尾区创新“1+N+X”招商工作机制,把过去招商部门“唱主角”的单一招商模式变为各部门各单位“遍地开花”的全员招商模式。“1”为招商总牵头单位即区招商办,负责业务指导、信息收集、项目统计、工作协调和组织考评等工作;“N”为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对应区分管领导,负责根据马尾区各行业发展状况、发展规划和资源要素配置情况,牵头组织本行业的招商工作;“X”为招商项目承载地对应的园区或镇街,负责对接项目落地建设工作以及后续的服务。按照“三位一体”的招商工作链条,将过去的“单打独斗”“小打小闹”变成今天的全员动员、全员参与,有效提升了项目生效率。近期,马尾区积极对接光大集团、阳光集团、均和集团、祥鑫股份等央企、民企,筹划落地了20多个重大招商项目,总投资近500亿元,达产后预计年产值345亿元、年税收20.7亿元。

  二、着力两大重点,全力助推项目落地。一是保障项目供地。马尾区坚持盘活存量与做大增量双管齐下,一方面,引导区内国有企业收购闲置土地和厂房,对接高成长性企业增资扩产需求,大力推动园区厂房标准化建设,对厂房进行扩容改造提升或重新建设,为企业量身定制标准厂房,拓宽企业发展空间。目前,区内凯普动力、康佳、华闽公司等闲置地块和厂房,通过产权转让,已成功引进优你康光学、中检集团、台湾均贺5G项目等落地。另一方面,引进民营资本,建设新型产业园,发挥其在资金、产业园运营经验和招商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以商招商。运用该模式,已成功促成福州市首例新型产业园项目——联东U谷·物联网产业园项目落户,引进了浙江万洋投资建设新兴产业园——万洋众创城,吸引了均和集团在琅岐自贸片区投资建设均和云谷光电产业园。二是加大政策扶持。推出《马尾区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补充措施》等政策,不断加大奖励扶持力度,鼓励楼宇运营商(或业主)、镇街及第三方招商机构协同招商,打造“一楼一主题”“一楼一行业”的专业、特色商务楼宇。比如,对入驻企业年度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新增部分,分别按其纳税额20%和16%比例,奖励给楼宇业主或第三方招商机构,剩余区级留成部分,区财政按50%的比例奖励给镇街;对年度纳税总额达到“亿元”且入驻率达到60%以上的商务楼宇,给予楼宇运营商(或业主)3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主体招商和运营的积极性。

  三、突出三项保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协调联动。成立以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招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牵头抓总、研究谋划、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采取向分管区领导和有关单位派发责任清单,并定期对账收单的方式,有力督促全区各单位和领导干部积极策划生成、引进新项目、好项目。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抽调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的招商骨干人员,组建12支专职招商队伍,专门负责区重点招商项目的对接洽谈、跟踪推进工作,全面提升招商工作质效。二是优化企业服务。建立招商项目办证“绿色通道”,实行招商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并联审批”,完善企业座谈会、“一企一议”、企业“联系直通车”等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218家企业333人次,为56家企业解决用工、资金、用地等问题73个,得到了企业的认可。不断优化开办企业流程,全省首创企业设立“即办制”改革,推出企业设立“即收、即审、即发”的“即办制”模式,实现在05个小时内完成企业登记办理,对比原来“承诺制”要求的3小时,实现了时限的再提速。区内个体工商户注册已实现“微信申请+直接登记+自动审核+自助打照”登记模式。三是完善奖惩激励。出台《关于开展“勇担新使命、激情再创业”主题活动的方案》《关于主题楼宇招商考评办法》等文件,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记功或嘉奖,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表现优异的干部优先评优、晋升职级,事业干部优先推荐调任公务员。对考评落后的单位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绩效扣分、调低优秀等次比例,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调整工作岗位。通过一系列正向激励、反向问责措施,有效激发干部招商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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