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财政支农资金重点扶持的项目库,明确项目责任人。
2.整合各级支农资金7000多万元,重点解决引水、造林、路网等农民关心的问题。
3.对大宗资金,制定立项指南,明确扶持范围、对象和标准,推行专家评审、招投标制、公示等制度。
4.对扶贫救灾、防汛抗旱等资金,划入市级专户,实行专户核拨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六千”工程等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对有偿资金,委托银行贷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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