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在历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省、市有关部门行政职权的变动情况,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制定裁量标准、固化运行流程、公开运行过程、完善监控机制、适时评估校正,巩固和深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成果。全市51个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对行政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再造,精简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流程。共有12 个部门下放审批事项26 项,取消17 项,调整3 项.21 个部门151 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总时限由原来的1181 个工作日压缩为1044 个工作日,减少137 个工作日时,压缩幅度达11.6%;同时比法定限减少了1484 个工作日,压缩幅度达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