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2年2月6日起,福屿路(东起福屿路西二环路路口,西至福屿路房地产交易中心东侧大门交叉口)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由西向东方向机动车请绕道晴空虹景小区西侧通道、乌山西路或祥屿支巷、祥屿路、乌山西路等道路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