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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10月25日
回应关切 -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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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清明祭扫工作新闻发布会,根据清明节放假安排,清明节假期4月4日至6日及其前后两个周末(即3月30日、31日,4月13日、14日)为祭扫高峰日。
新闻发布会
-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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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消防、交通、食品、防灾减灾、防诈骗、防恐、国安、核电核事故应急等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个课时,要将“健康第一、生命至上”教育纳入其中;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在安全教育课程中安排
回应关切
- 202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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