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召开“闽侯甘蔗街道三英村蔗洲路83号、洲尾弄69号、72号古民居申请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闽侯甘蔗街道三英村蔗洲路83号、洲尾弄69号、72号古民居进行不可移动文物认定
二、听证会时间
时间: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组织机构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听证地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1006会议室 (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
五、参加人员
(一)听证会主持人:陈毓彪(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处长)
(二)听证记录员: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1名
(三)听证参加人(10名)
1、听证事项申请方(1名):听证事项申请人洪鼎夏
2、群众代表(5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代表
3、有关部门代表(2名):闽侯县文体旅局、闽侯县甘蔗街道熟悉情况人员各1名
4、文物专家(2名):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邀请产生
六、群众代表产生方式
(1)报名条件及要求
A、凡年满18周岁的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居民或福州市内公民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B、听证会代表应熟悉闽侯县甘蔗街道文物基本情况,并关注福州市文物保护状况
C、听证会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D、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3日
(3)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群众代表,可持有效身份证证明到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现场报名,或者将听证会报名表(附件可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http://lyj.fuzhou.gov.cn/下载并填写)、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政快递在截止日期前寄至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1008室)。联系电话:83162192、83162190。
(4)确定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5人,则在报名结束后,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通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于7月24日9:00到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1006会议室采取现场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听证群众代表。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5人,则全部作为群众代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会正式予以电话通知。不足人员由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闽侯县甘蔗街道推荐产生。群众代表确定后,听证方将在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