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连消行罚决字〔2023〕第0087号 | |
编 号 | 35001221X202300080 | 执法依据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四十一条 |
处罚事由 | 单位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逾期未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连江县蓦然保健馆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50122MA34******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连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 | 救济途径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或者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