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3号 | |
编 号 | 35001222X202300011 | 执法依据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处罚事由 | 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建舒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104MA35******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罗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救济途径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源县人民政府或者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罗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