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 编号 执法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整改期限 救济途径 备注
4600371 晋消重字〔2023〕第0002号 35001205J202300698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0条、第7.4.3条、第7.4.6条、第7.7.3条和第5.3.3条第c)项之规定。 福州美可普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91350102MA2Y****** 2023年10月23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543613 晋消重字〔2023〕第0001号 35001205J202300066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10条和第5.3.3(c)条、第7.3.2条、第7.3.6条、第7.3.8条、第7.4.3条之规定 福州晋安区舒心足浴店 92350111MA2Y****** 2023年8月15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451294 晋消重字〔2022〕第0102号 35001205J202210221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5.3.3(c)条、第 7.3.2、第 7.4.3 条、第 7.4.4 条、第 7.7.1 条、第 7.4.2 条之规定 福州康大鞋帽有限公司 9135010073804****** 2023年11月06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322980 晋消重字〔2022〕第0001号 35001205J202200259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5.3.3(c)条、第7.7.2条、第7.7.3条、第7.4.6条、第7.5条之规定。 福州市晋安区大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91350111MA34****** 2022年9月30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195388 晋消重字〔2021〕第0001号 35001205J202101418 第5.3.3条c项 福州华菲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91350100MA32****** 2021年12月31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293438 晋消重字[2020]第0001号 35001205J20200046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3条、第7.3.6条、第7.4.1条、第7.4.2条、第7.4.3条、第7.9.1条、第7.9.4条之规定 福州金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9135011*********** 责令于2021年5月28日前改正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者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无重大火灾隐患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