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一)

日期:2017-12-06 17:15 来源:福州市投资促进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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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现将其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0年我市出台了《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82号),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出台时间较早,该政策与新的发展环境不相适应。2012年省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闽委办〔2012〕14号),对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有了新部署和新要求。为更好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今年初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起草相关工作。在深入文化产业园区、企业调研,认真梳理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参考借鉴先进城市文化产业政策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在征求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等近30家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形成送审稿。10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策》,并于10月26日现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实现三个“更有利于”目标,即更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近期出台的相关文化产业新政策,更有利于明晰今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更有利于营造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加快形成创意设计领先、主导产业竞争力强、产业结构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框架:《政策》包括九个部分,合计23条,分别从“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推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完善文化产业项目用地政策”“完善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政策”“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扶持政策,第九部分是“附则”。

  (三)执行期限:本政策的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同时废止2010年出台的《福州市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1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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