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若干意见》解读

日期:2018-01-12 15:50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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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若干意见》解读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意见出台的过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66号),结合我市实际,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福州市贯彻落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发函至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综合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若干意见》。 

  二、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要求,坚持产管并重,严守每一道防线,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围绕“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发展目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验责任),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州提供有力保障。 

  三、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发展目标有4项,分别是:(一)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健全;(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能力全面加强;(三)食品药品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速度不断提升。 

  四、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重点任务 

  “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重点任务有9项:(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三)完善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四)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五)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七)夯实人才队伍体系;(八)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九)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五、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六大工程 

  “十三五”时期我市食药安全监管的六大工程,分别是:(一)推进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二)推进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程;(五)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工程;(六)推进食品药品创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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