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实施细则》解读

日期:2018-03-15 15:27 来源:公路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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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建省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方案》(闽交建〔2017〕72号)等有关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福州市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工作实施细则》,目标是:全面理顺普通公路管养事权、落实管养责任主体,实现“国省道由公路管理机构管养、农村公路由县乡村分级管养”,基本形成管养层级清晰、责权匹配、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普通公路管养体系,提高普通公路养护效能,提升普通公路管理服务水平。

  现有普通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既有公路部门在负责管养,也有县级人民政府在负责管养,与《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相符合,即管养事权、管养主体等未理顺落实。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2017年9月底前完成归类移交接养工作,即归类移交接养后,市公路部门负责国省道公路的管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的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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