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8年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七项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18-07-05 09:42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 | | |

近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福州市2018年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七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七项措施》)。现就《七项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完善我市降本减负措施,加大各部门工作力度,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我市在各有关部门对企业减负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企业的降成本需求,出台了降本减负政策,即本《七项措施》。《七项措施》充分采纳了今年我市“两会”企业界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吸收了调研督查中部门以及企业的意见,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降低我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又一实质性举措。 

  二、主要内容 

  《七项措施》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改善营商环境,健全降成本工作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围绕企业关心的用水、用电、用气、人力、资金等要素成本问题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降低企业用水成本”: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中用水定额标准改按福建省质监局颁布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确定;取消向企业用户收取的消防旁通管维护费等。第二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组织我市工业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开展年度双边电力价格协商,确保用电大户全年直接交易电量占大工业用电量的40%。第三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协调华润燃气公司进一步规范对工业用户实行的“阶梯气价”,超过特定用气量部分实行阶梯优惠价格(注:非居民用气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具体价格由燃气公司与用户自行协商,各县市可参照福州华润燃气公司做法对大用户实行“阶梯气价”)。第四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工作,推广“无间贷”、“连续贷”产品,推动“小贷险”试点工作;加强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第五条“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政策。第六条“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继续实行涉企收费目录和市级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常态化公示、动态化调整;查处和清理各种不合法、不合规的中介服务收费;推进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七条“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建立公平竞争市场价格秩序,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优化价格环境。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