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日期:2018-12-03 17:45 来源:公路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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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农村公路新改建规模均超过20万公里,在重点解决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这项兜底性指标基础上,同步开展窄路基路面加宽、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等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401万公里,占公路网总里程的84%,通硬化路乡镇和建制村分别达到99.4%和98.4%。

  总体来看,目前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仍然保持高位。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具有多、广、散、小等特点,仍然存在项目建设管理粗放、质量把控能力不强、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质量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制约着农村公路质量水平的全面提升。

  建好是基础,也是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交通强国、质量强国战略,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并印发《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让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落实农村公路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创新质量管理措施,提升农村公路质量耐久性,建成质量耐久、工程耐用、安全可靠的农村公路,让广大人民群众不仅能走得上,更要走得好、用得久,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安心的民心工程。

  《办法》聚焦当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责任和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了农村公路质量关键环节管控。其中,在质量责任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在监管机制方面,明确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上下协调、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质量管控方面,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和薄弱环节,强调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首件关、质量公示关、过程把控关、工程验收关、质量考核关、信用评价关等“八大关口”,增强实践操作性;在监管措施方面,明确了发挥当地群众的质量监督作用,建立质量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落实农村公路质量责任。

  《办法》还吸收了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实践经验,提出加强农村公路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鼓励推行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建养一体化”等模式,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行集约化建设、标准化施工、工厂化生产、信息化管理,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现代工程管理。  

  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和质量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和行业指导,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加强对“四好农村路”的督导。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齐心协力,狠抓工作落实。根据质量抽检数据,近年来农村公路质量总体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同时交通运输部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四好农村路”建设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出行需求还有差距,农村公路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和质量治理能力提升还有很大空间。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地方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建设资金保障不足,工程的防护、排水、安保设施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有的工程质量存在先天不足。在管理举措落地方面,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仍显粗放,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和专业能力不足,质量把控能力不强,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管理要素保障方面,农村公路单体项目规模小,项目分散,新技术应用不充分,专业人员短缺,专业施工设备投入不足,项目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能力不足。在监管能力方面,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庞大与基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量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凸显,部分地区质量监管薄弱。

  为解决这些问题,在交通运输部刚刚印发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加强地方政府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责任和施工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对农村公路质量八个关键环节的重点把控,着力实现“五个提升”(质量把控能力、项目监管能力、质量监督检测能力、质量管理人员素质、工程实体质量耐久性),力争到2020年,农村公路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普遍提升,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实效,农村公路质量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此外,针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问题,交通运输部已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同时研究修订《公路法》,起草《农村公路条例》,不断完善农村公路法治保障,加快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切实解决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体制问题,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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