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加强中心网站政策解读文件发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8 17:06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浏览量:
| | | |
政策文件:

中心各处室、各分中心、档案馆: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中心网站政策解读文件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读范围

各责任处室应及时对下列文件进行解读:

1.中心起草,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2.中心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4.中心制定并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决定和部署的具体实施意见、重大业务调整、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的相关调整等)。

二、解读责任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起草处室负责解读,涉及多个处室的,由牵头处室负责解读。各责任处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订解读方案,应将政策解读稿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三、解读内容

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把政策措施解释清楚,不能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要有针对性,应包含以下要素:

1.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

2.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应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进行解释;

3.涉及企业群众等办事的,要说明惠企利民措施,受理处室、联系方式、办事程序、需要的材料、办理时限等;

4.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特点和创新点;

5.规范性文件修改的,要说明异同点。

四、解读形式

各责任处室应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的解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等),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使政策文件更具可读性;并充分利用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LED屏等载体,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增强解读效果。

五、强化督查落实

政策解读已列入市直单位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及中心处室考核指标,各责任处室应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承担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抓好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各责任处室未同步制订并公布解读文件,或未及时整改、并在政策文件印发3日内公布解读文件的,将予以扣分并通报。

特此通知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6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