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具体困难的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16 18:00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量:
| | | |
政策文件: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仅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中心官网下载,申请原因需注明:受疫情影响),并作出相应承诺后即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无需再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
  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核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能否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某企业受疫情影响,经核准于2022年8月起缓缴住房公积金,该企业职工张某于2022年4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2年7月,鉴于该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因此该职工最早可于2022年9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因疫情防控导致不能正常还款的,如何申请不作逾期处理?
  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仅需携带身份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申请表》(从中心官网下载)到服务窗口申请不作逾期处理,无需再提供“所在单位、社区、诊疗医院或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