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版 - 信息公开 - 福州动态 - 榕城要闻

福州国税全面推行集中审批 128项审批审核备案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即可办理

发布时间:2010-09-02 来源:国税局 字体: 【】【】【

   从9月份开始,福州市国税局在全市全面推行税政集中审批管理,福州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审批、审核、备案事项全面简化、提速。

  根据《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税政集中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该局对税政审批(审核、备案)在全市试行集中审批管理,将73项税收审批、审核事项集中由各县(市)区国税局税政科负责,并由办税服务厅受理;1项发票类行政许可事项、3项发票类行政审批事项、1项证明管理类事项和50项税收优惠备案管理类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即办。

   据福州市国税局魏润水局长介绍,该局此举是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税收环境、促进海西建设而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具有创新和突破性。以往税收审批实行的是“层级型”的管理模式,各项审批大都要经过从税收管理员到领导层层审批,程序繁琐,耗时较长。该局对此进行全面改革,实行扁平化的审批管理新模式,将分散在各分局、各岗位的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税政科统一管理,属于备案类事项和发票类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理。

   比如,软件企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原来需要经过办税服务厅窗口、管理员、分局长、县级局税政科经办人、科长、县级局分管局长等环节层层审批,审批时间较长。现在纳税人只要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受理,由综合服务岗人员将资料内部流转到税政科审批,并限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税政集中审批压缩了审批环节,简化了相关程序和资料,规范了审批时限、报送资料等,避免纳税人办理审批多头找、多次跑的现象,缩短了审批时间。实行集中管理,使政策执行尺度统一,有利于纳税公平。对税务机关来说,集中审批剔除繁琐的环节和重复的劳动,减少基层工作负担,而且通过专业化管理,也降低了执法风险。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