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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

发布时间:2012-01-20 来源:福州日报 字体: 【】【】【

  鼓山是我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名胜古迹和森林生态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除夕(22日)晚,鼓山下院古道、鼓兴公路、涌泉寺至鼓岭公路、勇敢者石阶道、松之恋石阶道、十八景、长寿路A、番厝仔(四公里)、般若庵路口、建坂村路口、龙门村路口、快安磨溪路口实行封闭,下院至涌泉寺公路实行交通管制。

  二、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大炷香、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上山。

  三、禁止在风景区内吸烟和乱丢烟蒂等火种。

  四、严禁在风景区内燃放各种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行为。

  五、烧香烧纸点蜡烛等明火行为限定在涌泉寺广场。

  以上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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