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为城乡人民兴办一批实事。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真正把实事办实办好。各主办单位要将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现将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实施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建成农村公路(含路网项目和自然村公路)200公里、完成撤渡建桥1座,新增、更新农村客车100辆,全市农村等级公路及具备通客车安全条件的公路开通农村客车。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公路局、道管处,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完成国省道安保工程26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300公里,完成10座危桥改造。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公路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未编制规划的625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主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
主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六)实施5座小(1)型、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2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主办单位:市水利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造福工程搬迁3000人。
主办单位:市农办
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残联、建委
(九)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6座,容量72.6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196.76公里;新、扩建35千伏变电站4座,容量2.07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32.874公里;新建和改造10千伏配变457台,容量13.286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1223.4公里,低压线路481.41公里,实现全市未改造的农村电网改造到位,全面完成全市农网行政村改造。
主办单位:福州电业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供电公司
(十)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成闽清县、平潭县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市供销社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人民政府
(十一)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新建农村沼气池2000户。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实施渔船保险。对沿海各县(市)区已经核准的60马力以上渔船1658艘(其中:钢质1047艘,木质611艘)实施渔船保,2012年底前完成75%以上。
主办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十三)实施渔工责任险。对沿海各县(市)区渔工约24096人实施渔工责任险,2012年底前完成90%以上。
主办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十四)在全市实施农村住房保险。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人保财险公司
(十五)土地整理复垦开发2万亩。
主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二、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一)新建或改造80个社区便利店。
主办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
协办单位: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升级改造20个城乡农贸市场(含农改超)。
主办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
协办单位: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巩固提升31个生猪基地、22个禽蛋基地,新建1万亩蔬菜基地;加强城市生猪储备,按城区生猪年消费量计算,生猪基地年出栏、活体储备生猪75万头以上。
主办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
协办单位: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支持水产品生产和供应,进一步满足我市水产品市场需求。
主办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五)继续支持以蔬菜为主的钢架大棚建设,新建6000亩标准钢架大棚。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六)扶持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在福清、闽侯、连江各建一个集约化育苗基地。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七)继续推进治理畜牧业、种植业、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业、饮用水等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等七大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市食安办
协办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八)新建或改造50个农家店。
主办单位:市商贸服务业局
协办单位: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在罗源、长乐、闽清、福清各建1个珍稀食用菌示范基地,在马尾建设规模化、工厂化、智能化生产基地。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十)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对生猪良种和奶牛良种进行补贴。
主办单位:市农业局
三、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一)启动沿江沿河慢行系统建设。结合内河综合整治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具有休闲功能或交通承载功能的慢行系统,建成休闲步行道20公里、自行车道10公里,启动环南台岛自行车道建设。
主办单位:市建委,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机场高速公路二期、沈海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温福铁路、福厦铁路沿线整治,主要实施沿线绿化及建筑景观改造。
牵头单位:市建委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林业局、交通委、铁办,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新增进出城南向通道,建成螺洲互通,贯通五虎山隧道,实现螺洲大桥与三环路、福银高速连接。
主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城乡建总
(四)实施火车北站片区路网改造,改造东浦路、拓宽桂山路,加快建设站东路、站西路,改善火车北站周边交通。
主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城乡建总
(五)实施湖东路、津泰路、井大路、梅峰路等10条主次干道“白改黑”。
主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市政管理处
(六)完成主城区20条主次干道路灯改造。
主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市政管理处
(七)改造和提升市区交通信号灯,包括:市区262个交通信号机中心联网;建设307个灯控路口交通流量检测设备;更换“五纵七横”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信号灯;建立信号灯长效保障机制。
主办单位:市交巡警支队
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一)新增城区8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公交公司
(二)新增7条公交线路(其中:市本级5条、县级2条),优化20条公交线路,延长20条公交班线服务时间。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改造100个公交停靠站。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相关场站公司
(四)新建7个公交场站,其中,市本级4个(尤溪洲桥东临时公交首末站、马尾快安公交枢纽站、鼓山下院公交停车场、温泉公园公交停靠站)、县级3个。
主办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客运场站公司
五、持续推进内河整治
开展光明港、东西河、新店溪、新西河、潘墩河、三捷河综合整治工作,实施驳岸工程、清淤工程、景观工程、截污工程以及拆迁等。
主办单位:市建委,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城乡建总、水环境公司、南台岛建设发展总公司、建工集团
六、持续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扩大住房保障范围,通过集中建设、配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归集5000套约30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主办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住宅发展中心,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七、认真实施“四绿”工程,提升园林绿化水平
(一)提升东二环园林绿化工程。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
协办单位:市建委
(二)实施城市出入口连接线绿化工程。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建委
(三)新建3条城市林荫景观道。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
协办单位:市建委
(四)新建3处1000平方米以上绿地。
主办单位:市园林局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非规划造林6.5万亩,其中,城市重点建设片林和森林公园,加大城市通道林带厚度,完成绿色城市3万亩(包括建成区绿化);村镇重点抓乡村公园和“四旁”绿化,完成绿色村镇2.8万亩;通道重点抓好公路、铁路两侧绿化,沈海高速福建段绿色通道示范建设,完成绿色通道0.7万亩。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和“绿色村镇”,打造“四绿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森林生态通道。
主办单位:市林业局
协办单位:市农办、建委、园林局、交通委、外经局、教育局、支前办
八、继续实施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与水源保护
继续推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养殖污染整治;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排放,加快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整治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排污行为,规范饮用水源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闽江流域干流水质功能达标率达95%,市、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主办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建委、农业局、经委,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一)实施中小学扩容工程,全市扩容10000个学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新建连江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综合楼,改造福州聋哑学校明楼。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更换177辆中小学和幼儿园现有的非专用校车。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新建、改扩建50所公办幼儿园。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累计完成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校舍103万平方米。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免费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提供作业本。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快发展公共文化服务
(一)对全市未达标的5个县级公共图书馆、3个县级文化馆进行改扩建。
主办单位:市文新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县(市)城区影院建设工程,争取实现全市各县(市)城区均建有一所以上数字影院。
主办单位:市广电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三)扶持30个群众性激情广场大家唱文化活动示范点建设项目。
主办单位:市文新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提高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放映场次补贴。
主办单位:市广电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全市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建设任务,以及部分县(市)2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任务。
主办单位:市广电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新建600座科普惠农宣传栏。
主办单位:市科协
(七)建设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推进晋安、闽清、永泰、福清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主办单位:市妇联、建委,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建成温泉博物馆。
主办单位:鼓楼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一)提升1024所村卫生所服务能力,进行新改扩建和标识标牌统一改造。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配备心电图、B超、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三)对全市在岗的3980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四)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包括岗位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和基层医疗机构在岗人员全科规范化培训。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五)扩大医疗资源建设,扩充床位资源,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十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全市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员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对全市60周岁以上给予每人每年660元基础养老金。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人口计生委、残联
(二)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将参合农民和城镇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四)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组织6000名以上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参加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推动各金融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0.8亿元以上,促进1000名以上劳动者创业,带动吸纳3000名以上劳动者(主要是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协办单位:市妇联、残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及相关金融机构
十三、无物业小区全面整治
对72个无物业小区路面、路灯、沟渠、围墙、绿化及安防监控设施等进行整治,达到小区公共配套基本完善、面貌更新的目标。
主办单位:市社区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十四、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一)建成5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10条登山健身步道。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健身路径进村工程,建成200条健身路径。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养老服务
(一)新建一批农村敬老院,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二)新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主办单位:市民政局、老龄办
十六、加大弱势群体帮扶力度
(一)扶助残疾人就业,为10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扶持10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等;扶持100户城镇“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开展创业就业。
主办单位:市残联
协办单位: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光明行动,为8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
主办单位:市残联、卫生局
(三)为300名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主办单位:市残联
(四)实施居家托养,资助重度贫困残疾人开展居家养护。
主办单位:市残联
(五)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用品用具3000件(其中手杖、拐杖、盲杖各1000件)、助听器1000台、轮椅1000辆。
主办单位:市残联
(六)建设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
主办单位:市残联
十七、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一)安排计生小额贴息资金扶持计生困难户。
主办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二)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主办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三)提高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
主办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四)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和生育两个女孩后绝育农村夫妇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主办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十八、实施“信息民生”应用工程
(一)完善福州全区网络信号覆盖,提供政府办事指南、公用事业费用查询支付、公众出行、健康医疗、校园教育等信息化应用,惠及群众65万;开展实惠、服务、信息、关爱、文化等工程,推进“新农合”、“新农保”等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覆盖25万农民。
主办单位:移动福州分公司
协办单位:市数字办、农办、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3G工程项目,新建1000个站点。
主办单位:联通福州分公司
(三)实施联通福州宽带接入工程项目,建设覆盖25万户的宽带接入通力。
主办单位:联通福州分公司
(四)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光纤入户用户165万户,城市地区20M带宽覆盖率超过90%,建制村宽带普及率超过98%,农村地区网络接入带宽提高到2M,42个试点小城镇提供20M以上的接入宽带。
主办单位:电信福州分公司
(五)推广无线城市建设应用,实现全部县级市及发达乡镇3G信号的连续覆盖和深度覆盖,新建3G基站500个,新建AP5000个;建成完善“智慧福州公众门户”。
主办单位:电信福州分公司
(六)加快农村和城市社区信息化,完成120个信息乡镇和550个信息村的信息化建设,为120万农村人口提供村级总机和平安联防服务;实现全市484个社区100%建立社区网站,100%开通社区总机,实现居民数据100%进系统,新装社区全球眼超过1000路。
主办单位:电信福州分公司
(七)提高卫生信息化水平。实施智慧医院工程,发展居民健康档案、无线医疗3000部。
主办单位:电信福州分公司
十九、加强社会治安技防工程建设
实施技防工程,包含实施视频监控系统续建工程(一期)和“平安福州”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系统工程。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继续支持驻榕部队建设
(一)帮助驻榕部队基层连队建设15个“四个一好”项目(即一个好食堂、一个好猪圈、一个好菜地、一个好饮水)。
主办单位:市支前办
(二)帮助驻榕部队建设10个科技、文化拥军项目。
主办单位:市双拥办
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