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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关于超标电动车回购补贴截止时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5-17 字体:【】【】【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

  关于超标电动车回购补贴截止时间的通告

  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超标电动车回购补贴截止时间为2011731日。

  有需要出售超标电动车的车主应在2011731日前到超标电动车回购的网点(回购网点名单请登入(www.fuzhou.gov.cn/smj)办理回购手续。在2011731日以后旧超标电动车按市场化交易,不再享受政府补贴和优惠公交卡。

  超标电动车回购企业务必在201183日上午10时前把车主的所有原始资料在“超标电动车回购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毕,我局将在83日上午12时准时关闭“超标电动车回购信息管理系统”,各回购企业应在86日上午12时前把审核单据交到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流通处审核,过时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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