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开招聘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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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18 来 源: 福州市公开招聘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显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面向全国招聘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名额: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名、总工程师1名。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以及市场应变能力,熟悉相关企业业务,掌握现代管理、金融、科技和法律知识。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4、报考副总经理职位:应熟悉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管理,有丰富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具有大型企业中层副职以上或中型企业副职以上等职位1年以上任职经历,并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59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 

  5、报考总工程师职位:应具有城轨、铁路等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在上述行业的大中型企业中从事建筑、交通、机电类等相关工作的副总工程师以上或大型企业中层副职以上或中型企业副职以上职位1年以上任职经历,并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3周岁(1956年7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其他影响任职因素的。 

  三、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聘请有关人员担任监督员,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3日至2009年11月29日17时。现场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网上可全天候报名。逢节假日照常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者可直接到福州市公开招聘城市地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办”)报名。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福州市人事局1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83365181,传真:0591—83365181。 

  (2)网上报名:报名者应登陆“中国福州” 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在线填写《公开招聘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报名表》。 

  3、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者应携带填写好的《公开招聘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 

  (2)网上报名者应在填写《报名表》后、报名截止日前,将手填《报名表》原件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1套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寄至公开招聘办进行资格初审,寄出时间以邮局邮戳为准。原件于面试前由本人携带送市公开招聘办。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办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并报领导小组确定后,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公开招聘办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并报领导小组确定后,公开招聘办将通知其在面试前两天携带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公开招聘办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内容包括面试时间和考场的安排等信息。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实行全程录像纪实。 

  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7人组成。面试按100分制量化计分,面试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四)组织体检、考察 

  对招聘的每个职位,根据面试成绩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为体检、 考察人选。先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按面试成绩替补。考察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形成考察材料。 

  (五)确定人选 

  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各职位拟任人选的建议人选,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办理相关调任手续。 

  四、录用后的任职待遇 

  公开招聘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一经选用待遇从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不胜任的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91—83334755。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办负责解释。 

  福州市公开招聘城市 

  地铁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