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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FZ00104-0600-2011-00149 发布机构:福州市教育局
  文    号:榕教财【2011】154号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1日
  名    称:关于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的通知
  内容概述:
      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
 
关于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的通知      点击数【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国家监察部等七部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学校进行收费检查提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请你们严格按照《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0】283号)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办理代办费。

  在校学生参加政策性医疗保险(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的,惠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有利地保障了广大在校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应大力宣传和鼓励学生参加政策性医疗保险,对自愿参加政策性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向医保中心缴纳参保(包括新参保和续保)费。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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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的通知

榕教财【2011】154号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发布机构:福州市教育局 字体: 【大】【中】【小】 点击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国家监察部等七部委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学校进行收费检查提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代收费行为,请你们严格按照《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财【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0】283号)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办理代办费。

  在校学生参加政策性医疗保险(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的,惠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是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有利地保障了广大在校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应大力宣传和鼓励学生参加政策性医疗保险,对自愿参加政策性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由学生或家长自行向医保中心缴纳参保(包括新参保和续保)费。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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