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fzgt.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在政府设置的信息公共查阅点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www.fzgt.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在政府设置的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址为www.fzgt.gov.cn。公共查阅地点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1、公开范围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地点: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91-83365991
传真号码:0591-83365991
电子信箱:xinfang@fzgtzyj.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
邮政编码:35000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提出申请
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大厅领取,也可以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网址为www.fzgt.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大厅,当场提出申请。
4、申请处理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大厅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大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本局相关处室(单位)。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由信息员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附表2。
5、收费标准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后实施。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就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