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计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市人口计生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上查阅本《指南》。 

  福州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总牵头、总协调,计财处负责信息上网发布,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其他各处室各负其责,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福州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承办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网址为:www.fzjsw.gov.cn)。

  (二)公开形式

  通过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对外公开栏及相关的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登入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者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计生相关政府信息。

  (一)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机构

  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83213553

  传真号码:83213096

  电子邮箱:fzjs1000@sina.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6层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州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下载《申请表》或向本委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递交我委办公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委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我委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委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委必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请登录福州市人口计生委公众信息网公布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由我委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委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直接向我委监察室(电话:0591-83222273)反映或者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