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福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由福州市园林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福州市园林局职能;
●福州市园林局机构设置;
●福州市园林局领导分工;
●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行政、非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服务项目、依据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扶贫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工作动态;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州”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www.fujian.fuzhou.gov.cn。此外,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州”上子网站列表中点击园林绿化进行查询,或使用搜索工具进行查找。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福州市园林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
福州市园林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7529386
传真号码:0591——87612909
电子邮箱:fzylj@fjjs.gov.cn
通信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21号
邮政编码:3500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申请人可从“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填写《申请表》或向受理部门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部门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流程见“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