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包括以下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人事任免;
●工作动态;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国福州” 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为:http://www.fuzhou.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可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开设的我中心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fuzhou.gov.cn:8088/apply/sqgk/applyform_add.html)中申请,也可到我中心受理机构——综合部填写申请表,现场提交申请。
(二) 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 收费标准
通过检索、复制、邮寄政务信息的,成本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构为中心综合部
办公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号10层
邮政编码:350002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为2:30—6:00
(夏季为3:00—6:00)
联系电话:0591-83733832
传真号码:0591-87114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