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包括以下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人事任免;

    ●工作动态;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中国福州 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网址为:http://www.fuzhou.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可到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开设的我中心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fuzhou.gov.cn:8088/apply/sqgk/applyform_add.html)中申请,也可到我中心受理机构——综合部填写申请表,现场提交申请。

  (二) 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作出答复: 

  1 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三) 收费标准 

  通过检索、复制、邮寄政务信息的,成本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构为中心综合部

办公地址: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10

邮政编码:350002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为230—600

       (夏季为300—600

联系电话:0591-83733832

传真号码:0591-87114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