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09〕253号)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福州电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如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电业局局长工作部(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电话:83093360)。
一、概述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供电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确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在本单位内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
(二)修编目录,充实信息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步晚,任务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能按照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修工作完成并上网公布,信息梳理填报工作有序开展。
(三)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市政府先后下发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08〕58 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榕政办〔2009〕81号)等一系列工作要求。我局各部门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并每季度定期向市政府报送信息公开情况报表。
(四)加强宣传、开展教育培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局内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要求局属各部门高度重视《条例》,要求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加快熟悉了解《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牢基础。2009年我局共举行3期培训班,8人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为止,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25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共有3类,其中:全文电子化公开信息2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的95598呼叫中心直接接受市民对供电服务的电话咨询,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畅通的链接,同时我局2009年共举办了10次新闻媒体通气会,分别对2009年春节保供电、《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的发布、“5.18”海峡论坛保供电、抗击“莫拉克”台风等关系市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布。据统计,2009年通过电话咨询公开信息的有24.12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依据申请公开信息总数为145条,其中当面申请数为130条;传真申请数3条;网上申请数12条。我局对申请答复总数145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1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4条;其他答复45条;免予公开答复数4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逐步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公开具体制度和人员配置也同时在逐步完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二是教育培训工作滞后,信息公开有关人员对《条例》不够熟悉,对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操作存在盲区和误区;三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附表
说明:由于信息公开报送统计工作刚执行了一年,因此附表中“历年累计”为空。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09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5 |
32 |
其中:1. 网站公开 |
条 |
20 |
20 |
2. 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45 |
145 |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
条 |
130 |
130 |
2. 传真申请数 |
条 |
3 |
3 |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 网上申请数 |
条 |
12 |
12 |
5. 信函申请书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45 |
145 |
其中:1. 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1 |
21 |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34 |
34 |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45 |
45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电业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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