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0:13 | 来源: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我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国货东路320号,电话:0591-836640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根据公司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范

  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例:燃气收费标准及燃气安装申请流程)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收益”。

  (二)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对本司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等情况,进行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报纸刊发或其他媒体播报,增进公众对燃气行业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数据发布后的舆情监测,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建立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危机公关体系,成立组织架构、建立危机公关通报流程机制、建立危机公关监测机制等,密切关注涉及我司燃气工作的重要舆情,每天专人监测网络、报纸等媒体,针对公司的舆情及早发现、上报、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定期组织开展政务舆情工作交流会。

  (四)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主动在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公布停气通知、燃气安全宣传及燃气收费项目的标准。同时,对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加强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监管和维护。

  (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提高。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机构。确定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公司办公室人员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人员。目前,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按要求派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鼓励和引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的学习政策理论,研究相关业务,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年以来,我司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对构建和谐

  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20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目前我司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加大燃气这一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司主动公开信息61条,历年累计19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0年我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提供信息数61条,历年累计1909条。

  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好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企业报、小区安全宣传等是我司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2020年我司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61条,历年累计1924条。

  2.2020年我司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服务类信息数41条,历年累计5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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