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和《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14年度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属于民族宗教领域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工作日内在福州市政府固定栏目予以公开。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公开的民族宗教领域信息均已移交档案馆。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信息公开流程,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建立民族宗教突发事件信息速报工作机制,加强应对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掌握和控制能力。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继开展2个月的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活动,分别是6月份的宗教法制宣传月和9月份的民族法制宣传月活动,并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报道活动。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办理并公布100件民族宗教行政审批项目,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详细的办事指南,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
7、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未发生民族宗教行政处罚事项。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8、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布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通过公告栏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9、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按照市审计部门的统一安排,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我局整改情况,并通过公告栏予以公示。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和监管信息公开
10、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1、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及时回复政府网站的依申请公开、“12345”、信访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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