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0年01月15日)

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编制《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3.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4.信访流程;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hyj.fuzhou.gov.cn/zfxxgkzl/gkml/)。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福州” 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福州市信访局综合处

咨询电话:0591-83336622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0

邮政编码:3500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冬时制)下午15:00至18:00(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K3路、16路、54路、77路、86路、97路、103路、106路、117路、122路、125路、171路、173路、303路、312乌山路口下车往西走。地铁可乘坐1号线2号线至南门兜站(C口)出站,往西走约500米即到。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我局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本局通过政府网站、档案馆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2.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要求,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福建省信访局)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州市信访局综合处,咨询电话:0591-87113501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90邮政编码:350001咨询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91-87111726、87118673,传真:0591-87802446,通信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6号市政府机关大院,邮编:35000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