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7:33 | 来源:福州市信访局

福州市信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办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政府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信访局综合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0号,邮编:350001;电话:87113501;传真:8335514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福州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执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综合处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协调局各处室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既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

2.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局党组研究通过《福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工、责任,规范公开流程和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信息发布。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各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通过监督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从多个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

(二)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处室负责人调整以及其他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完善《福州市信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按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明确联络人。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局办公经费统筹管理。

(三)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政府网站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服务。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信访法律法规和信访动态等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考核奖惩、人事变动信息、“三公”经费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方便党员干部及广大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公开。主动公开办公场所地点、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方便民众咨询。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手段,让社会各界了解信访、合理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

四是加强向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在及时报送纸质信息的同时积极报送电子数据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涉及通知公告类条目7项,政策法规类条目0项,机构设置类条目0项,决策管理类条目0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自2019年起)

规章

0

0

3

规范性文件

7

7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公民(或法人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我局依法及时进行了回复。(具体如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各小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且都是兼职人员,平时工作任务繁重,维持“福州信访”微信公众号日常更新运转比较困难。经汇报申请,我局在市数字办指导下,及时关闭“福州信访”微信公众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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