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0111-0200-2011-00022 文号 榕财预〔2011〕8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1-11-03
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0111-0200-2011-00022
文号 榕财预〔2011〕86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1-11-0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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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有关单位:

    财政票据是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组织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的财政票据使用行为,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非税【201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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