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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0111-0200-2017-00095 | 文号 | 榕财办〔2017〕27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
标题 |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0111-0200-2017-00095 | ||
文号 | 榕财办〔2017〕27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法制办的意见,我们重新修订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之前印发的《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办法>等2个工作机制的通知》(榕财办〔2017〕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福州市财政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
2、财政(市级专项资金)惩戒项目清单(市财政局执行)
3、市级专项资金领域联合惩戒项目清单(各单位联合执行)
福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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