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0111-0200-2018-00084 文号 榕财法〔2018〕23 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12-05
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0111-0200-2018-00084
文号 榕财法〔2018〕23 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12-0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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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为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运行,我局与市审改办对我局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清理规范,经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和市行政(市民)服务管理中心管委会审定,现将福州市财政局规范后保留和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未列入保留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开展。今后,市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次清理规范并对外公开。 

  附件:1.福州市财政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福州市财政局不再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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