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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0111-0600-2017-00074 | 文号 | 闽财委审(榕) [2017] 2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23 |
标题 | 关于准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准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索 引 号 | FZ00111-0600-2017-00074 | ||
文号 | 闽财委审(榕) [2017] 2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17-11-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准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准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汤家俊。
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商业街北区513号永兴楼3018房。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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