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0111-0600-2018-00029 文号 榕财综[2018]31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5-15
标题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0111-0600-2018-00029
文号 榕财综[2018]31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5-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6 15:55
| | | |
市公安局、科技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发改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物价局
 
2018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