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0111-0800-2019-00027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文号: 闽财委审(榕) [2019] 4号
生成日期: 2019-05-27
名称: 关于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KTC PARTNERS CPA LIMITED):
你所报送的关于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申请表及附件收悉。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闽财委审(榕) )字外所临证第003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
附件:(闽财委审(榕) )字外所临证第003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只发主送单位)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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