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_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_ 福州市财政局
索 引 号 FZ00111-3000-2025-00013 文号 榕财综〔2025〕5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04
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0111-3000-2025-00013
文号 榕财综〔2025〕5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3-0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4 12:13
| | | |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

  服务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近年来,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财政部门不断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制定了管理办法,印发了指导性目录等,为各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管理、监督等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不规范、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绩效评价制度不完善、统计分析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一)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明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范围。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为行政机关、人大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2.无预算不购买。购买主体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时,应当确定涉及的财政支出已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安排,不得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依据。

  3.合理确定购买服务内容。购买主体在安排预算资金基础上,根据单位“三定”职责、服务事项的特点、《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闽财综〔2022〕19号)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行业细化目录,将适宜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明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于现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能力不足等原因,暂时难以满足相关公共服务需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向有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相关服务作为补充,但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止一边向社会力量购买、一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能力闲置。对于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要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将有关服务支出纳入部门本级编制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实行合同化管理,不再通过专项经费途径拨付给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4.严禁超范围购买。以下各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其中,购买主体向个人购买服务,应当限于确实适宜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并且由个人承接的情形,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

  1.年初购买服务预算应填尽填。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购买主体应认真摸底拟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准确详尽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附件1),细化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目录、数量、金额、资金渠道等要素。购买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专业咨询评估机构、专家等专业优势,结合项目特点和相关经费预算,合理测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做到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认真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初预算细化编制工作。

  2.年中新增项目先追加预算后购买。如确有临时性新增项目,

  购买主体应准确详尽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向财政部门申请追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批复下达后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调整调剂。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

  (一)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服务项目需求特点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其中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且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购买主体按照公平、效率原则自行确定项目的承接主体。鼓励购买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二)完整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购买主体按规定程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后,应当与承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对象,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相关绩效目标、指标和权重,以及资金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稳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对于以凭单制形式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应当在购买公告中就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三)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约管理

  购买主体应当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约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确保达到预期服务效果。发现承接主体偏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标的行为,应当及时要求承接主体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直至项目恢复正常实施。承接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

  (一)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

  要将绩效管理贯穿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推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相结合。购买主体应当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并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或凭单制项目的购买公告中予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期内,购买主体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程度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购买主体应在服务期限结束后,对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同时,要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

  购买主体应当负责组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专业机构和人员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服务项目需求特点合理确定绩效评价方式和程序。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应当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就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评价。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也可以选择部门实施的资金金额和社会影响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三)科学设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指标体系

  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是预算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要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包括服务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和满意度指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要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下,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特点进行完善,能够客观评价服务提供状况和服务对象、相关群体以及购买主体等方面满意情况,特别是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应当赋予较大权重。

  (四)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购买主体和财政部门是组织绩效评价的主体,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具体应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应当建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购买资金支付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财政部门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其评价结果也应当作为以后安排预算资金、督促部门改进管理和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数据录入和信息报送

  自2023年起,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嵌入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采集模块,即购买主体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支付时填写“购买服务领域”和“项目承接主体”信息,可实现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的自动采集、汇总并实时推送,以增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但根据目前数据统计情况看,仍存在部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位未录入支出数据、信息录入错误、非购买主体录入支出数据、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录入支出数据等问题。购买主体务必按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录入操作手册》(附件2),认真录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统计完整、准确。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收集、报送本行业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创新做法,以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更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效能。

  五、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监督管理

  购买主体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承接主体提供服务情况纳入年报报告、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应当自觉接受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财政部门负责监管购买主体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附件: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录入操作说明(地市版)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