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10:46 | 来源: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要求,由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2017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91-87116680,传真:0591-8333531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1层,邮编:350007)。
  一、概述
  2017年,在上级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的要求,以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工作如下: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及实务工作讲座,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部署、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月督查,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2. 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福州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继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出台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公开情况定期报送”“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严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工作考评范围。
  3.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配合推进。安排1名兼职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收集、公开、报送、统计等工作。聘请1名法律顾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无专项工作经费投入。
  (二)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1.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我局于每月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上一月度财政收支情况,2017年已公布我市财政收支信息共12则。
  2.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力度。我局已于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函》(榕财综[2017]8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榕财综[2017]2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榕财综[2017]2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榕财综[2017]31号)等文件,及时推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3.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我局已根据省财政厅编制的目录清单,及时转编制全国性及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政府性基金)、全国性及福建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福州市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并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现已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清单》之外项目一律不得收费,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4.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我局已及时转发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相关文件,并于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榕财综[2017]2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榕财综[2017]31号)等文件。
  5.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我局已于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市及市本级社保基金预决算情况,通过社保中心服务网点电子屏幕及时公布缴费费率。同时,于人社局网站公布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并向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通报社会保险实际情况。
  6.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依托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6条,包括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落地项目等信息,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7.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局已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规定的公开格式,将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债券)使用和偿还等情况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债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指导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已于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2017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6年市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同时,组织市本级各部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经统计,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部门均已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及2016年部门决算,实现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
  9.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金融政策舆情情况。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债务信息资料,满足公众对政府债务信息的需求,未有误读、曲解、不实舆情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109篇,自2003年以来累计公开信息418篇。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财政工作动态等方面,全部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已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要求本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政策文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应及时进行政策解读。2017年,我局尚无政策解读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局借助福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及时受理办结群众诉求183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申请人网上申请3件、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6件),自2003年起累计受理83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征地补偿款项拨付情况、市公共服务支出情况、2014-2016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六大重点民生领域支出等。
  (二)办理情况
  对于12件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之前必有审查”的工作原则,对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经我局保密审查小组审议后均予以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目前,我局主要依托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限的公开渠道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和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加大。近年来,广大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呈上升趋势,诉求类型日益多元化,申请的政府信息在各部门间交叉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群众对财政工作及部门职能的误解也给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带来一定困难。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 加强主动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法律知识讲座及积极参加全市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等形式,提升机关干部对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尤其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时,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涉及民生领域或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努力服务人民群众,尽量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的解读和解答工作,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冲突。
  2.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继续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针对我局负责维护的栏目,主动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更好地完成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除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中公开公文外,2017年,我局在“财政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共公开151条信息。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9 

41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9 

41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2 

8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2 

          2.网上申请数 

 

3 

4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6 

1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 

8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2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3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3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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