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财政资金 > 本级年度预决算

关于福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来源:财政局 字体:    
分享到:
  

  (2018年1月5日在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福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攻坚克难,积极作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决议的要求有效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5.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加71.67亿元,增长7.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4.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增加35.25亿元,同口径增长10.4%。支出940.82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增加108.62亿元,增长13.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65.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增加7.85亿元,增长2.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增加0.72亿元,同口径增长5.4%。支出265.79亿元,增加32.38亿元,增长13.9%。

  2017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80.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非税收入45.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财政加大资金的盘活统筹力度,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

  农林水支出29.76亿元,增长100.1%。主要用于:实施城区水系综合治理、闽江下游防洪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进造林绿化,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农村扶贫开发投入,支持农村公路、造福工程和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7亿元,增长13.9%。主要用于: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做好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落实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残疾人和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发放困难群众、高龄老人价调补贴和节日慰问金,支持社区工作服务站建设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7亿元,增长43.9%。主要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支持市属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改善居民就医条件,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保障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等。

  教育支出33.77亿元,增长11.0%。主要用于:推进新布点学校和市属中小学改扩建项目加快建设,提高生均公用经费,稳步提升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和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支持市体校改扩建项目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3亿元,增长46.9%。主要用于:完善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发展,实施“文化福州、艺术闽都”系列工程,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海峡图书馆设备设施完善和添置图书,发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等。

  科学技术支出4.33亿元,增长11.8%。主要用于:支持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信息产业扶持,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兑现知识产权保护奖励政策,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支持科技馆免费开放等。

  节能环保支出9.09亿元,增长189.8%。主要用于: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环保“监测、监察、统计”三大体系建设,支持海绵城市试点片区建设,发展节能循环经济,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城乡社区支出69.25亿元,下降10.7%。主要用于:加快福州新区建设,实施道路整治提升、雨洪公园建设等;保障清扫保洁、绿地养护、内河管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等;支付海峡奥体中心回购款和海峡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费用等。

  交通运输支出14.79亿元,增长31.7%。主要用于:落实城市公交补助,扶持福州港口生产发展,建设国省干线公路,补助机场二期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实施专养普通公路“白改黑”工程等。

  公共安全支出23.18亿元,增长14.6%。主要用于:建设“平安福州”,保障金砖国家政党智库和民间组织论坛成功举办,推进“数字公安”建设,加强地铁安保工作,提升反恐装备水平,建设公安局指挥中心业务用房、强制医疗所等;支持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增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674.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增加58.87亿元,增长9.6%;支出693.78亿元,增加194.99亿元,增长39.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6.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减少29.08亿元,下降6.8%;支出398.13元,增加107.53亿元,增长37.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5%,增加2.57亿元,增长139.2%;支出2.29亿元,增加0.49亿元,增长27.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4%,增加2.43亿元,增长163.8%;支出2亿元,增加0.36亿元,增长21.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3.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增加16.79亿元,增长11.4%;支出141.89亿元,增加14.67亿元,增长11.5%。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增加26.42亿元,增长28.4%;支出103.63亿元,增加25.50亿元,增长32.6%。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总要求,锐意改革创新,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1.狠抓财政收支管理。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加强与税务、人行、国土等部门协同配合,及时研究破解收入中难题,创新土地增值税中介助审等征管机制,依法应收尽收。建立337家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实时监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财政运行情况,努力做大收入蛋糕。二是收入迈上新台阶。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元,县域财政实力明显增强,继闽侯县后福清市成为又一个财政总收入超百亿元的县(市),罗源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同口径增速双双位居全省第一位。三是大力争取上级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和资金支持,2017年中央、省下达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75.24亿元,比上年增加8.57亿元,增长12.9%。争取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79.64亿元,增长23.9%,债券规模大幅增加。四是加快支出执行进度。按月考核通报市直部门支出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9.4%。

  2.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综合施策促进经济发展。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为稳增长加力增效,落实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税收优惠以及降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等一系列减负政策,当年减税降费73亿元。二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投入42.30亿元,支持马尾大桥、环南台岛休闲路、尤溪洲北桥头立交、二环五四路口、道庆洲大桥等建设改造;筹措资金27.11亿元,加快推进地铁、福平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交通路网建设。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入5.52亿元,促进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49条措施落地生根。设立40亿元市企业技改基金,首期12.8亿元全部投放完毕,支持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投入4亿元,推进民航、港口、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海上丝绸之路”交流合作。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四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资金1亿元,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七条措施落地生效,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撑。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奖励国内外专利2566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42家。投入11.18亿元,完善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配套设施,启动建设全国首家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一是推进城区水系加快治理。筹措资金126.65亿元,其中利用社会资本103.90亿元,推进7个黑臭水体治理PPP工程包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五湖三园”建设,提升城市防涝治涝能力。二是加大大气污染和垃圾处理投入。投入5.01亿元,淘汰2.63万辆黄标车,建成大气污染实时监测网络,持续保障“福州蓝”。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支持红庙岭垃圾处理厂扩建、洋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三是提升城市美化绿化水平。投入3.33亿元,支持“种大树、造绿荫”,将森林融入城市;70个串珠公园建成亮相,绿意不断延伸。四是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投入2.50亿元,加强西湖、鼓岭(鼓山)等关键节点、重点地段的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黑点”整治等。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创建特色小镇。五是大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投入76.76亿元,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旧屋区改造等保障性工程,启动货币化安置对接安置型商品房试点。六是加快城市管理建设。投入11.51亿元,健全城市管理综合体系,增加食品安全抽检,维护城市安全和公共利益;落实公交优惠政策,兑现公共交通运营补贴7.30亿元,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水平。

  4.大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助力教育优先发展。投入17.06亿元,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学校内午托服务等热点政策。统筹优化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提升师资素养,改善市属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现代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优质均衡、高效特色发展。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6.20亿元,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进程;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提升市属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缓解居民看病难问题。三是筑牢社会保障体系。投入7.25亿元,继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兜住基本民生底线,顺利完成新一轮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新农合、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等提标扩面,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投入0.70亿元,支持职业培训、职业鉴定、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政策,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来榕就业创业。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投入7.26亿元,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各项重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开展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各项活动,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全口径预算体系持续完善。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形式,修订市级部门公开操作规程,新增公开经济分类和债务情况等。基本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市173个乡镇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二是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建成“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将扶贫资金、低保补助、五保补助等32类288项惠民资金纳入平台管理,涉及群众115万人、资金22.63亿元,在全省率先打通惠民资金监督“最后一公里”。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订完善扶贫、旅游、会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实现公共财政资金发展性项目全覆盖。进一步压缩投资评审时限,全年评审项目金额696亿元,核减率达15.7%。四是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融合“权责清单”,有效促进了“放管服”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机制,建立“1+1+3+20”内控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80件、政协委员提案54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

  2017年,在经济环境复杂、财政增收难度大的情况下,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了千亿大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贯彻落实,经营运作新理念新思维灵活运用,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速回落,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呈刚性增长,收支平衡难度逐步加大;政府债务虽总体规模处于合理水平,但仍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风险,需要采取措施化解和防范。此外,在审计、财政监督及绩效评价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18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综合考虑我市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078.16亿元,同口径增长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30亿元,同口径增长8.0%。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市总财力为702.3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46亿元,合计安排支出759.7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392.95亿元,同口径增长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85亿元,同口径增长8.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省财政补助等收入以及扣除体制上解,市本级财力为197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亿元,合计安排支出24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56亿元,增长27.0%,安排支出854.30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29.58亿元,增长33.7%,安排支出529.5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38亿元,下降41.5%,加上年超收结余合计安排支出4.68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14亿元,下降45.3%,加上年超收结余合计安排支出4.3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81.20亿元,增长10.6%,安排支出154.9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33.73亿元,增长11.9%,安排支出113.99亿元。

  (二)2018年财政政策重点

  1.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现代经济体系

  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安排5.17亿元,助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中国制造2025”福州行动计划,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大力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鼓励通过兼并重组提升创新力和竞争力。

  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结合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3.99亿元,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加快建设,切实推动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落地生效,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审查福建分中心建设,完善科技企业创新孵化育成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急需紧缺博士,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助推福州经济发展。

  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安排5.26亿元,加快建设“数字福州”,大力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新型显示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全面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扶持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金融、类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壮大。

  提升对外经济开放水平。安排8.98亿元,支持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给予“榕欧”铁路班列运行专项补贴,支持机场二期建设和新航线开辟,增强福州港口生产和航运能力,提升航空航运中心枢纽功能。完善总部经济扶持政策,鼓励外地企业来榕设立总部。支持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持续深化“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继续支持深化榕台经贸交流往来。

  2.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加快美丽福州建设

  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安排83.83亿元,全面优化升级城市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基础设施;支持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第二批385个交通缓堵项目,支持地铁多线路全面提速建设。安排8.44亿元,支持地下排水管网排查修复,运用PPP模式提升城镇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置能力,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安排200亿元,支持城区三年旧改计划,重点推动51个连片旧屋区改造项目和300个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安排23.54亿元,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继续实施政策性亏损和公益性乘车等补贴政策,鼓励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支持推进“厕所革命”,新建一批特色公厕。支持城市洁净工程,持续保障城区环卫保洁水平。

  优化生态文明绿色空间。安排34.47亿元,大力支持水环境综合治理,支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加快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闽江下游防洪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建设依托自然山水的休闲步道,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支持生态公园、绿化花化、灯光亮化等一批景观项目提升。支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土壤、大气整治力度。

  引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安排2亿元,推动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支持福州通APP、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和综合信息数据平台等基础项目建设。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一批惠民工程。支持“无现金城市”建设,借力“互联网+”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3.补齐民生社会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提高教育质量。安排32.26亿元,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中小学新改扩建和设施提升,落实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高校内涵建设,全面促进各类教育均衡高效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29.46亿元,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确保城乡低保和居民医保等财政补助标准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落实各项助残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支出;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指导和帮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支持医疗卫生和养老事业。安排19.13亿元,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支持市属医院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加强全民卫生与健康保障。加大养老服务业投入力度,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安排24.70亿元,大力支持“平安福州”建设,支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加强武警、消防、驻榕部队经费保障,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支持粮食安全和“菜篮子”工程。进一步关注老百姓贴心事、暖心事,统筹资金155亿元,支持办好2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

  4.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支持滨海新城建设。安排70亿元,支持地铁6号线、滨海快线、东南快速通道等交通路网建设,提升新城基础设施配套;支持东湖湿地公园、滨海森林景观保护带等生态修复,提高新城生态宜居品质;支持滨海综合医院、实验学校、海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民生项目建设,完善新城社会事业功能布局;推进更多大数据企业落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打造创新开放魅力新城。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7.61亿元,大力支持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营销业、休闲农业、农业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绿色生产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三农”创新创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支持农村绿色生态建设。安排11.76亿元,推进防洪防潮、万里生态水系等六大类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防治,持续加强生态建设,继续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覆盖率。持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精准推进产业、就业、智力、金融等帮扶贫新模式,支持第六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扶持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困难县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罗源湾网箱养殖退养拓展湾外空间,支持老少边穷和海岛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做好援宁援藏援疆和定西扶贫协作工作。

  (三)扎实抓好预算执行

  2018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1.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培植收入新增长点。认真落实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财税政策措施,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从发展高端制造业等方面着力,促进第二产业提质增效;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鼓励支持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型业态方面着力,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二是努力夯实收入根基。围绕提高财政保障水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税性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切实提高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结构的合理性、区域间的均衡性,涵养和培植财源,筑牢收入增长基础。三是全力抓好收入征管。切实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强化收入征管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收“过头税”,严禁虚收空转、违规增加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推动实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收益最大化。

  2.着力深化财政投入方式创新。一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滨海新城建设。除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及争取省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落实好财政支持民间投资政策。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教育、医院、养老等社会事业项目,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三是推动PPP模式规范运作。加快实施补短板投资工程包,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和加快落地,助力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四是完善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提升管理,建立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基金投资引导、放大效应。

  3.着力完善财税管理体制。一是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在保持现有市和区财力格局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落实市本级与区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更加有利于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的财政管理体制。二是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营改增、资源税等改革政策,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和个人所得税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密切关注中央下一步税制改革动态。三是落实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按照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衔接,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间、力度和节奏,确保市县财力既得利益和改革稳妥推进。四是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规范支付程序、提高资金安全性。

  4.着力防控财政风险。一是加强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抓好债券申报项目的遴选,严禁违规使用债券资金,防止债券资金闲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监管,建立完善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高风险地区加强风险防控,切实有效采取化债措施。四是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止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

  5.着力强化财政监管。一是推动绩效评价提质。全面提升绩效管理实效,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加强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二是继续推进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强化对扶贫、“三农”、教育、社保等民生方面资金的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公开监督作用,促进严肃财经纪律工作常态化。三是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意见要求,积极配合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狠抓落实,确保财政资金更加安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

  各位代表,新时代再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以赴、拼搏奋进,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