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5 10:01 | 来源: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二〇一六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五号楼11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54354;传真:0591-83352821。

一、概述

2015年我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数字办的指导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陈彪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兼职开展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根据需要及时投入相关经费,充分利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进行公开,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2015年我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数字办的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社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意识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社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三)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工作成效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多项机关政府信息,包含人事任免、规章制度、业务工作、工作动态、房屋拆迁、年度收支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等多个方面。由于联合社职能和服务范围有特殊性,面对的是直属企业及其职工,而不是社会大众,联合社明确规定:只要是本系统干部、职工所关心的事项;只要是涉及到广大干部、职工的事项;只要是对系统改革、稳定产生影响的事项;只要是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事项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公布信息尽量做到完整、连续,便于干部职工全面准确的了解机关公开信息。做好联合社直属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

(四)完善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准确、及时公开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2015年度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专栏页面访问量累计1025次,确保我社有关信息及时上网公开,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社会公众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时更新《指南》和《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到市档案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12份、电子文本12份,2003年至2015年累计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158份和电子文本158份,满足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1条,人事任免类5条,工作动态类5条,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类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要是通过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同时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5年度的政策解读数量为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我社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是通过互联网,内容是要求公开“截止目前福州市拥有城镇集体企业数量”,本单位未制作“截止目前福州市拥有城镇集体企业数量”材料,因此该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我社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方式是通过互联网,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是要求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社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电子邮件的联系方式回复申请人并电话告知),累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其他类型”答复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进行过收费,也没有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服务的是直属企业及其职工,所以网上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不多,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广度不够,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福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多公开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5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15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15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7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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