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中“2014年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内容要求,我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对信息公开要点中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中心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截至2014年11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工作动态、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3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我中心日常及时、准确、规范地向市档案馆报送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我中心关于国有房产管理的相关动态信息。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努力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重视做好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发布的有关制度,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以努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四)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通过密切关注涉及我中心国有房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重要舆情,做到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因我中心并未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目前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上进行。今年针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我中心主要着力于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梳理,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以便于公众查询。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要求,我中心已于2014年3月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上的部门预决算专栏上公开了《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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